受害人及证人资料
对某人犯下或被某人目睹的任何类型的犯罪通常都可能是创伤性事件. 本页是作为一种资源,帮助受害者找到资源,帮助他们了解他们并不孤单, 他们有权利, 并提供一些有关宾夕法尼亚州法律程序的信息.
任何人谁是受害者或证人的犯罪应联系校园安全(717.815.1314或ext. 1314从校内电话)立即.
受害者的权利
宾夕法尼亚州有一项受害者权利法案,是犯罪受害者法案的一部分. 该法案概述了英联邦及其雇员可以提供哪些援助.
作为宾夕法尼亚州犯罪的受害者,你有以下权利:
- 接收有关现有服务的基本信息
- 在人身伤害犯罪中, 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脱逃的通知;
- 在所有公开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必须有一名家庭成员陪同, 受害者的辩护律师或另一个人;
- 如果是人身伤害犯罪, 入室盗窃, 或者酒后驾车造成身体伤害, 向检察官办公室提交关于可能减少或撤销任何指控或改变辩诉的事先评论, 被害人要求的;
- 事先提出意见或提交书面影响陈述,供法官量刑时考虑;
- 在可能的范围内获得赔偿, 包括通过州犯罪受害者补偿计划进行赔偿;
- 要求, 罪犯被判进州监狱的地方, 就释囚决定提供事先意见及接受通知, 如果罪犯逃跑,应立即得到通知;
- 要求, 在人身伤害犯罪中, 罪犯被判到当地的惩教所, 接收罪犯获释或逃脱的通知, 除释放前规定的任何有关条件外;
- 如事先要求, 当罪犯从州监狱被送进精神病院并被释放时,接受通知, 将罪犯从精神病院转移或逃跑, 和;
- 要求, 协助:在…的准备中得到帮助, 提交和跟进国家受害者赔偿基金的经济援助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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